2016年2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从自学用车要求、指导人员条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公告》涉及的具体制度于201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什么是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自主学车,自行约考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参加自学直考资格:通过科目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限定训练车辆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后,就可以按照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在规定路段学习驾驶。
自学直考条件要求:专车、专人、限路、限时
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限定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限定训练路线和时间。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诚然会给不少待考驾照的学员带来方便,但这几条限制条件无疑会成为不少学员的“拦路虎”,不得不对自学直考敬而远之,最终还是选择驾校统一培训。
然而,一直以来的“驾考合一”,让驾校掌握着学员的“生杀大权”,由此产生了学员为争取学车机会不得不以请客、送礼“贿赂”教练的“潜规则”,这也是当前驾考制度遭到社会诟病的原因。
对此,车轮考驾照推出移动端在线报名学车功能,学员可结合需求自主选择驾校和教练,同时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帮助学员低价学车,杜绝隐形收费。
自学直考多途径约考: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以往,驾考的预约都是通过驾校集中办理,新规实施后,交管部门将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城市:16个
根据2016驾考新规定,2016年4月1日自学直考试点的城市有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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