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诗人邀观众摸胸,到底是艺术还是色情?今日,在酒吧的节目上,女诗人邀观众摸胸的举动点燃了在场观众的激情,女诗人在场保持30分钟,邀观众轮流摸胸,但是刚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男人敢过去摸,当第一个人上台拥抱了林侧之后,很多人在鼓掌,鼓励她。她与她的摄影师搭档共同创作了诸多人体摄影作品,有人说“你只需一秒便会爱上她的身体”,有人说“我拍摄过上百裸女,她的胸是最顶级的”,也有人说“女人都忍不住想摸她的胸”。
每天网络和微信充斥着铺天盖地的心灵鸡汤式桥段,虽说不上起鸡皮疙瘩,起码也让人厌烦,现实社会需要美好的向往,但心灵鸡汤充其量只是无病呻吟或意淫扯蛋。所以当女诗人激情满怀的邀现场观众摸胸、且果然有三十多男性鱼贯而上贴身拥抱摸胸的场景通过新闻图片传播出来的时候,不但点燃了酒吧里观众的激情,恐怕也点燃了网络看客们的激情。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场合打着艺术的幌子表演所谓行为艺术的话,这一定算情色活动了,至少也有伤风化,总之即使嘴上大谈艺术感受的男人,心里也会想,这艺术玩得真尼码爽。
中国人搞艺术往往喜欢参照西方现代艺术的一些样本,并因此拿来忽悠别人,反正大多数人一头雾水,内容上其实并没有多少自己的创意,倒是那些涉及情色擦边球的所谓“行为艺术”,“艺术家”们趋之若鹜,但往往搞成了无厘头式的情色表演,让公众总以为搞艺术的人都是怪人,或至少是一些思维方式怪异、行为扭曲的人,这样似乎才能产生“艺术”灵感,而且总不忘记将这些原本情色的东西,美化成心灵鸡汤式的桥段,自己当然乐此不疲,观众却似乎并不待见。
小编同志自己也说了,看过这么多所谓“艺术”,尺度把握好点叫艺术,尺度把握不好就叫情色了。其实换句话来说,在特定玩“艺术”的场合、同类们的圈子里玩色情,可以美其名曰——艺术;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比如说在大街上、也包括在酒吧里,你脱光衣服表演,就算说破天了这是“行为艺术”,恐怕还是色情。女诗人估计天生很浪漫,而且据说是裸体模特的身份,献身艺术的勇气当然是不用多说,在摄影师们的房间里或在人烟稀少的野外拍摄裸体,没有人敢说这不是“艺术”,尽管也会出现老农或村民用木棍驱赶的故事,但一般人以为自己并不懂所谓“艺术”,想象中女人出现在“艺术家”的照相机前里,总应该是“艺术”。但如果是站在大街闹市拍摄人体,你能想象这一定触犯了法律而遭到制止。
所以“尺度把握好点叫艺术,尺度把握不好就叫情色”,这很形象的点明了问题的根本,问题是这个“尺度”要如何把握?并不存在“尺度”之行业标准,更不用说法律标准了;警察来了,你说这是玩艺术,毕竟不是郊区色情表演的草台斑子,虽然都是脱衣或都是色情表演,身份不同,后果也截然不同。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这位女诗人在酒吧里邀请台下的观众上来摸胸,若无其事的表情似乎很享受,事后她自己也煞有介事的说,“我们是生长在夜晚的一棵树,我们的身体会发光。我们的血,像河流一样,带着温度奔跑”,但“我的身体比思想更纯粹”,她愿意与你们分享这一种纯粹的发光的美好。说得很诗意,果然是女诗人,让我想起了去年在网上突然冒出的农村脑瘫女诗人那句诗“我知道你不敢来睡我,但我要跨过太平洋来睡你-----”,大概意思是这样吧。女诗人她自己很感动:今天的活动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中途她甚至特别想哭,很受感动,她觉得观众对他太好了,太温柔了。上台之前,她有想过有人会使劲捏她掐她,甚至打她大嘴巴子----。
不清楚这女诗人邀酒吧里观众摸胸到底与艺术有何关系?如果是酒吧里的小姐收小费再让客人摸一把,警察一定会认为涉黄,为什么女诗人在同一种场合而且是让现场观众随便上来摸胸,这就成了“艺术”?实在不懂,也许是对艺术一窍不通吧,是不是不收小费自愿让男人摸胸,这可以算艺术呢?